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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,江苏无锡新吴区法院就审理了一起恶意退款事件。2022年,江苏男子王某通过某网店购买了一款藕粉。收货后,他认为配料表中一项指标高于国家标准,但平台及相关部门调查后发现,店铺所卖产品符合相关行业标准。王某心怀不满,先后下单10笔后,申请“七天无理由”退款,导致该商家店铺的退款率和销售额等在短时间内下滑。商家以名誉权受损为由起诉到法院,法院最终判定,王某当庭道歉并赔偿部分经济损失,双方达成调解。
这个案例对于网上购物中普遍存在的乱象是一个非常及时的警钟。它清晰地告诉我们:恶意退货,不属于消费者的“后悔权”,不受法律保护。事实上,在电商行业,利用“7天无理由退货”政策钻空子的大有人在。由于对消费者缺少有力的约束,“后悔权”被不少无良者滥用。有网上卖家反映:有部分消费者专门从网上购买高档衣服,小心穿着,风光几天后便退货。退货只需花邮费10块。还有人专门建立了如何占便宜的经验交流群。更有甚者,还有少数人故意买正品,退假货,以此牟利。“7天无理由退货”本是一种双赢举措,倘若被滥用,就有可能走向“双输”,甚至破坏整个电商行业生态环境。而这个案例就是要明白无误地告诉我们:退货可以无理由,但不代表可以无诚信、无底线,法律不会袖手旁观。
编辑:张博宇
责编:段忠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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